法律问答

我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进行装修,这会算作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24 12:01: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买的房子一般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但是当事人双方有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除外。所以,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夫妻婚前用自己的个人收入所购买的房屋是属于个人财产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如果是婚前购买的,是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只能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归一方个人全部所有。
    如果是一方单独出钱在婚后买房,除非双方对房产有明确产权的协议,一般情况下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但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在婚后全款住房时,如登记在自己名下,则该住房视为其个人财产在形态上的“自然转化”,仍属其个人财产,如果该房登记在其配偶名下则视为赠与,该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可分得50%的房产份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结婚前买的房子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结婚前买的房子属于一方个人的婚前财产,一方个人的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并且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共同财产,但是夫妻之间可以约定该房子成为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