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出租了套房子,签订合同后3天承租方突然说不租了,我要承租方赔多少违约金?合同里面没有具体的毁约金,也没有押金,我是不是可以上诉法院叫承租方赔偿违约金呢?

2019-06-19 18:09: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 签署二手房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1.二手房产权是否清晰,产权证上的房主与合同签约人是否是同一人,所租赁的二手房是商业房还是自住房,房产证是否合法真实有效;
    2.二手房产权是否完整,有没有抵押、共有人等,避免不必要麻烦;
    3.二手房房屋结构是否合理,有没有违规建设;
    4.二手房居住空间是否符合个人需求;
    5.确认房子的供电设施、供气管道、水管等是否有老化现象;
    6.确认房屋现在价值是否符合市价,可多处联系比较选择;
    7.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可以联系双方信任的中间商进行担保,保证租赁期间的稳妥性。
  • 租房合同未到期,不租了需要和房屋所有人协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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