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该如何办理孩子出生证明,以便进行亲子鉴定呢?

子女抚养
2023-11-24 13:1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所需要的证件有:
    1、母亲分娩的医院出具的出院结算单,或者是医院签发的接生情况证明。
    2、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有关单位签发的准生证。
    4、办理孩子出生证明前父母双方应该想好孩子的名字。
    5、带上有关材料到当地的妇幼保健院办理出生证明。如果孩子出生后超过一年没有办理,要先进行亲子鉴定。法律依据:《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齐全、真实、有效,签发机构审核后,由审核人签名,根据《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内容,按《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要求》(见附件6)规范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 法律分析:办理新生儿出生证明需以下材料:
    1、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2、该婴儿与其父母亲自关系的旁证:
    (1)具有鉴定资格的相关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2)助产机构出具分娩证明;
    (3)由新生儿父母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 法律分析:不需要,一个人去办理即可。办理出生证明需要提供家长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无法了解孩子父亲(或母亲)的相关信息的,应由孩子母亲(或父亲)或由其监护人写出有关情况说明,并签字和加盖手指纹印。
    其他材料与双亲家庭相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护法》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