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分手后,我出30万开设的店铺和女友共同经营,现在要怎么分配财产?

同居
2023-11-24 16:4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两人分手后的财产,应当按照其属性来进行分割。两人分手后,双方取得的财产被认定为个人财产的,无需分割,应当归各自所有;所得的财产被认定为共有的,双方可以对财产分割达成约定,通过协议的方式分割财产,双方不能达成约定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按照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分割,对财产分割作出相应的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
    1、一方愿意经营另一方不愿经营的,由双方协商商铺价格,协商不成的由相关评估部门对商铺作价评估,再以合理的价格给予未取得经营权一方经济补偿。
    2、双方都要经营商铺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实际情况,考虑个人经济情况、有利于商铺经营的原则予以判决,双方条件相当的,由人民法院组织竞价,价高者得。
    取得经营权的一方给与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3、双方均不愿意经营商铺的,由双方共同协商申请转让或者拍卖后,所得价款再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一般情况下: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如果是不适合分割的财产,可以归属于男女双方一方所有,并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
    对双方共有或是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由双方视经营情况折款归一方,由取得企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54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