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并非男方的,男方要求赔偿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费30多万?

子女抚养
2023-11-24 17:5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与子女协商,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索要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适当的补偿。提供抚养孩子所花费的单据或者是其他证明,可由孩子的抚养人进行适当的补偿。双方可针对孩子的教育支出、生活支出、医疗费用支出、其他用于孩子的支出进行协商,如果给予错误认识抚养孩子,发现孩子不是自己的造成精神损害的,也可以协商赔偿精神损失,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 您好!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定,这种精神损失赔偿是针对配偶提起,主要是因为婚姻关系中的配偶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给另一无错方由此了造成精神痛苦。孩子生父不是该婚姻关系中的相对人一方,所以,此费用的赔偿责任承担者不包括孩子生父。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