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自己制作了电影周边送给朋友,无偿分享,不收取任何费用,这算侵权吗?

侵权赔偿
2023-11-25 02:5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判断是否侵权,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来看,建议您咨询相关律师为您解答。
  • 不论什么样的行为,只要侵害了法律所保护的合法权益,都可以认定为侵权行为。
  •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伙伴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作为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发表;
    3、未参与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签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抄袭他人作品;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另有规定的,以展览、制作电影、以类似制作电影的方式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
    (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转播;
    (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以及复制;
    (三)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
    广播电台、电视台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不得影响、限制或者侵害他人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