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店前四米是停车位,停车位到店门口这四米属于公共区域吗?

小区物权
2023-11-25 07:3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如果商铺门前公共区域属于小区规划用地,而非市政道路,则停车位的归属问题应当判断其是否属小区公共配套设施;若商铺门前的区域,没有规划为小区公共用地,则停车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有权在销售时对停车位进行处理。如果在规划时已经将其作为小区公共配套设施,且已经将其面积全部分摊到业主房屋之中,那么这些停车位应当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收益权归全体业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法律分析:1.店铺门口的停车位归属还要看用地性质,假如店铺门口的公共区域属于小区规划用地,那么该停车位的归属问题应该判断其是否属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假如店铺门口的区域,没有被规划为小区公共用地,那么该停车位就是属于开发商所有,那么开发商就有权力在销售房屋的时候对该停车位进行处理。
    2.假如店铺门口的区域在规划时被规划为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并且已经将其面积全部分摊到业主房屋之中,那么这该停车位就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停车位的收益权就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该停车位不属于店铺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也没有权利将该停车位的使用权交给店铺业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法律分析:一般都是公共的。按照规定,饭店门前的停车位是由交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划定的,并不是商家的“自留地”,商家不能随意占用。除了一些大型商场、写字楼等固定停车场是需要市民缴费的外,街边的饭店或道路两旁的停车位属于公共设施,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设置停车场地,不得擅自占用人行道停放车辆、堆放物品、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在道路或停车泊位内设置障碍,影响车辆通行、停放。如果发现违规者,将进行处罚。如果该单位位于公共场所内,而所规划的停车位区域在该单位的地域范围之内,停车位应当在相关单位的批准下进行自主收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七条 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义务,有权检举和控告破坏、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和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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