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入职公司已经18号了,公司是否有义务为我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
2023-11-25 08:02: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为员工缴纳社保是企业的法定义务,除非是因为个人原因拒绝缴纳或不配合导致公司无法缴纳社保的;否则,可以与公司协商,要求其补缴,协商不成,可以向社保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入职后公司不交社保的说明是无效的,公司有义务给职工缴纳社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1、缴纳社保是公司的法定义务,不需要申请。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格式

    申请书

    XX公司:

    我是公司某部门的职工,*年*月参加工作,我工作积极肯干,能遵守公司劳动纪事,能很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请求公司给我上社会养老保险,以解后顾之忧。

    申请人:XX

    日期:X年X月X日


    3、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的义务。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解除与工厂的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工厂支付第四十七规定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补缴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解除劳动合同之日止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也可以只要求企业为你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而不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合同。


    4、五险一金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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