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离婚后,女方能否要求男方返还婚前男方买房女方装修的费用?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25 09:3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方的彩礼离婚后一般不用返还给男方。但是如果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时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女方彩礼离婚后一般来说是不需要返还男方的,因为彩礼其是基于结婚而对于女方的赠与。但是也有例外情形需要返还彩礼的,比如未办理结婚的、双方结婚后未共同生活的以及双方已经离婚彩礼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以离婚为条件)等。法律依据:女方彩礼离婚后一般来说是不需要返还男方的,因为彩礼其是基于结婚而对于女方的赠与。但是也有例外情形需要返还彩礼的,比如未办理结婚的、双方结婚后未共同生活的以及双方已经离婚彩礼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以离婚为条件)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婚前买房婚后装修的,如果双方对于房产分割事先有约定的,则按照双方的约定分割房产。
    如果没有约定的,则房产证如果登记了一方的名字,房产属于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但如果是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则共同还贷部分获得房产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补偿;对于婚后装修的部分,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装修的,则获得房产的一方根据装修的花费补偿对方。
    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则房子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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