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租房承租人去世,谁有资格继续租住?

房屋买卖
2023-11-25 09:3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继续租赁的同住人有:与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承租人的共同经营人。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同住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二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 下列同住人可以继续租赁:
    1、承租人的共同经营人;
    2、与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的人;
    3、法律规定其他能继续租赁的同住人。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同住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二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 承租人死亡的,与其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租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二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