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进厂一周后,如果决定不做了,是否可以要回工资?

讨薪
2023-11-25 10:1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厂里年底不结清工资怎么办
    1、厂里年底不结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工厂作出处罚决定;或者劳动者也可以去申请调解、仲裁、起诉;或者与工厂的负责人进行协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在厂里正常辞工多久才能结清工资
    1、劳动者可以要求立马结清全部工资。
    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公司要撤柜,没提前通知,员工可以提出赔偿。
    如果劳动合同依据的客观环境发生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话,用人单位应该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或是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撤柜后给员工赔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公司没通知就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赔偿双倍经济性补偿金 ;
    2、公司另外安排了工作,或是提前通知,支付代通知金,主张经济性补偿,补偿的标准是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如果是单位原因无故解除,则单位涉及违法解除,依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补偿金,也就是赔偿金。
    做满六个月的话,赔偿2个月工资。未做满的话,赔偿一个月工资。
    补偿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