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判处4个月,但还有3个月未执行。这两天有人要带我回看守所,但我不忍疼痛,无法跟他们走。他们说在我们当地等两天,想知道我是否可以申请保外就医。

保外就医
2023-11-25 10:4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罪犯如需保外就医、应由监区讨论通过、报狱政科审查、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呈报保外就医之前、监狱应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回复。对罪犯的保外就医必须有担保人。 监狱接到罪犯被批准保外决定后(监狱审查后报省局批准)应及时通知担保人、担保人应向监狱交纳2000至5000元保证金后办理出监手续
  • 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保外就医。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 保外就医的申请时间包括在保外就医后三个工作日以内在监狱、看守所内公告的时间以及批准机关收到监狱、看守所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决定的时间等。法律依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十三条
    监狱、看守所应当就是否对罪犯提请暂予监外执行进行审议。经审议决定对罪犯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在监狱、看守所内进行公示。对病情严重必须立即保外就医的,可以不公示,但应当在保外就医后三个工作日以内在监狱、看守所内公告。
    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监狱、看守所应当填写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连同有关诊断、检查、鉴别材料、保证人的保证书,提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十四条
    批准机关应当自收到监狱、看守所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以内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送达监狱、看守所,同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原判人民法院和罪犯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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