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8年9月19号,我被人砍成轻伤二级,案件到预审大队。2018年11月2号,逮捕。我问预审科的人说他在做精神鉴定。已经5个多月了,请问预审大队的人一般多久可以移交到检察院。没有被告人的卷宗,不知道怎么起诉他。

刑事辩护
2019-06-19 20:35: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犯罪嫌疑人从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聘请律师介入该案件,刑事案件要经过三个阶段:公安机关侦察阶段、检察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 公安机关立案侦察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将案件移送检察院,检察阶段是一个半月,如果检察机关认为案件存疑,可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察,可退侦二次,每次一个月。
    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移送法院,法院在一个半月内开庭审理。 、最短都要半年。
  • 可以主张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如涉及伤残,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等。一般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可能涉嫌故意伤害,可以报警,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轻伤二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

    根据人体损害鉴定标准,法医鉴定为准,一级严重一些,二级轻一些,都是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

    如鉴定为轻伤或者重伤,行为人则构成犯罪,依据《刑法》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量刑标准为,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重伤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伤残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鉴定结果是轻微伤的,可以做治安处罚。
    就法医鉴定而言,当然是轻伤一级比轻伤二级重。

    但是,就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而言,轻伤一级或轻伤二级是没有区别的,因为审判实务确定和判决赔偿标准的依据,即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没有区分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更没有确立不同的赔偿标准。
  • 只有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 家庭暴力可以到派出所报案,由派出所帮助你取证,如果有造成了轻伤可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可以起诉的。被判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如果家庭暴力依法起诉后满足故意伤害罪,会被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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