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怎样起诉离婚,离婚财产一般怎么分

离婚
2019-06-19 20:40: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到你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法院立案庭立案,提交离婚起诉书。诉讼的时候要提交证据
    2、诉讼离婚一定是先调解再判决,所以不能缺席审判。不过法院会发传票给他的,你需要向法院提供他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果没有联系方式和地址,法院也不会受理你的案件。超过两年,没有任何音讯的(包括亲戚朋友都没有他的音讯),可以向法院申请他下落不明,再申请缺席判决。
    3、一审一般是6个月内审结,最长不超过15个月。对方上诉的话,一般三个月内审结,最长不超过6个月。另外,如果有财产分割、小孩等问题的话,最好找律师。

  • 1、如起诉,法院不会支持按照债务承担比例取得资产的分割要求。因为夫妻财产分割,无特殊情况,双方均分,财产平均分割,债务平均承担。
    2、婚外性行为过错会影响法官的情绪,但不是必然多分财产给你。聊天记录证据的效力,要看具体内容。
    3、之前债务清偿,属于你们夫妻共同债务,你们谁承担都是一样的结果。是否有银行记录,没有任何用处。

  • 一、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

    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给予补偿原则

    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此条规定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此项原则根据地区的实际操作不同,没有明确的定论。主要还是看法官是否认可此项分割标准。
  • 离婚房产分割有一个原则,那就是双方对夫妻共同财富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置: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弥补;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