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先生,员工因工受伤,社保已经支付赔偿,企业还需要额外支付吗?
工伤索赔
2023-11-25 12:1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如果员工在公司发生了工伤,且经合法程序确认的,公司应该按照其原工资福利待遇来按月向其支付工资;应当赔偿五级、六级伤残员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以及终止或者解除劳动
合同
时,员工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保的,则还要赔偿医疗费、康复费等费用。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分析:工伤社保是赔偿给职工本人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如果公司已经依法支付了
工伤赔偿
,劳动者不能要求公司额外支付赔偿。公司需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劳动者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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