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找劳务工中介介绍工作时,交了60元中介费和200元保证金。签了就业协议,但最后未能安排入职。现在我想要求退还这200元保证金,但中介却声称要等我入职满一个月后才能退。请问这样合法吗?

劳务派遣
2023-11-25 13:08:1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向用人单位主张退还保证金,用人单位未退还的,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责令改正。用人单位无权收取保证金,收取保证金是违法行为,所以无论是谁违约,用人单位都应退还保证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一般是在合同完成后。如果给付履约保证金的一方不按合约要求履行的,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