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给彩礼能要回吗?

彩礼
2023-11-25 14:01: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彩礼在如下情形下可以退回:
    1、当事人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2、当事人双方虽然已经结婚登记,但并未共同生活过的;
    3、给付一方当事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其生活困难的。

    2、第3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法律分析:男方给彩礼能要回,但是只能够在具有以下情形才能要回:
    1、双方未领结婚证;
    2、双方已经离婚了但是在婚姻期间内没有共同生活的;
    3、双方离婚了并且婚前给付的彩礼使得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的,不能要回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如果符合法定返还情形的,是可以要回来的。符合法定返还彩礼的情形具体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后面两种应该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