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购买的单位分配房子产权,另一方是否享有相应权益?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25 15:3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单位的产权房的分割:
    1、已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该房产。
    2、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产,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1、如果属于是夫妻共同拥有财产,那么离婚之后共有产权房屋可以按照50%的比例平均分配,也就是说男女双方各自可以持有房屋50%的拥有权,要是说后期在分配房子的时候,无法决定房子到底由哪一方持有,那么双方可以协商将房子出售,之后再把房款平均分配。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内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2、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话,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3、对不宜分容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所有的一方给另一方应付款。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 离婚房子不一定是按份额分配。一方婚前买的房子,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无权分割;如果是夫妻在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则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双方可以协议决定房子的分配问题,只要夫妻就按份额分配协商一致,可以按照出资份额进行分配,协商不成的,让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