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刚刚入职新公司,工作了20多天,但是公司突然辞退了我,而且没有给我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能否获得赔偿?

无故辞退
2023-11-25 15:4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主张赔偿,包括两部分的赔偿。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的话,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其次劳动者无故被辞退的,用人单位须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应当支付辞职前的工资,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等,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应当支付辞职前的工资,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等,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