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问问,没有结婚证生了孩子当时户口落在女方名下,现在两个人分手男方想带孩子做亲子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子女抚养
2023-11-26 07: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没结婚孩子户口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 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二)婴儿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三)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四)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法律分析:没有结婚证,但是有孩子的出生证明,孩子就可以跟随母亲办理上户,如果要跟随父亲办理上户,需要做亲子鉴定,才可以进行。没有领结婚证就出生的孩子叫做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入户需要带父亲或母亲的入户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本,还有子女的出生证明和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法律分析:带着孩子的出生证明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去母亲的户口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报户口。未婚出生的孩子原则上户口是跟随母亲的,如果要户口跟随父亲,需要提供双方亲子关系的证明材料,还需要填写书面说明。法律依据:《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一)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