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为无效的类型为:
(一)行为人不具有行为能力实施的民事行为;
(二)意思表示不自由的行为;
(三)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四)伪装行为;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