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公司裁员,口头给出提前30天通知裁员,然后赔偿只给N,然后我要求N+1赔偿,立即走人,人事拖着不谈,我想咨询一下,协商这个月我会继续完成领导交待的工作和完成工作交接,到月底才达成纸面赔偿协议,请问还可以要求赔偿N+1么,如果公司还是只是赔偿N,是不是就违法了?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26 09:3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裁员是否合法,因而赔偿标准也是不同的。公司裁员合法,一般公司按法规裁员,分为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属于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一般是N,如果没有提前30天通知,还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而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只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N即可,没有规定要提前30天通知或给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一、合同没到期:则按照N的经济补偿金支付,但要提前30天通知,若没有,则就是N+1的补偿金。
    二、合同到期:那么按照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续签,则是N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裁员违法:
    我们都知道,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支付赔偿金的,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也就是2N。
    那么:
    一、劳动合同没到期:则公司需要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就是2N。
    二、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一样可以按照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续签,按照N的经济补偿金支付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合同到期和不到期裁员赔偿不一样。不到期裁员为未按照法律规定裁员,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公司裁员,按照劳动法规定是n+1个月的工资补偿金,所谓的n就是你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按照一年计算,后面的“1”就是裁员或者离职当月的工资。所以一般可以拖延到月初比较划算。
    例如你说还有年假没有休,那么年假可以折算工资进行补偿。赔偿金n和n+1,当然是n+1划算啊。

  • 1、公司裁员赔偿款一般一周左右到账,最迟裁员的当月可以拿到,也有些裁员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完毕赔偿金。
    2、对于公司裁员赔偿金说7个工作日以内到账,都过了9天了还没到账的情形,首先要去问原单位是什么原因,如果因为过了7天而拒不支付赔偿金的话,那么就需要到相关的劳动仲裁机构告单位拒不支付赔偿金,因协商一致给予赔偿的应先找单位问清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