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被公安机关带走了,已经二十四小时还没有联系上,也不知道在哪个部门怎么办?

刑事拘留
2023-11-26 11:4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向公安局警督投诉,要求其责令负责带人的派出所通报你朋友的下落。公安局依法应在24小时内将拘留通知书送达其家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 不管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派出所应该通知家属,邮寄拘留通知书。
    见: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2、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公安机关要在刑事拘留嫌疑人后24小时内,通知其家属,如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除外。
    见: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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