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辞职能领取失业补助金吗

社会保险
2023-11-26 13:4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辞职是否有失业补助金,视情况而定:
    1、员工主动辞职的,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只有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才可以领取失业金。劳动者提出辞职的不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范围,所以无法享受失业保险金。
    失业金的申领条件是劳动者离职是因为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若是劳动者个人原因离职,属于劳动者一方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不能申领失业金;
    2、但是,单位除名的员工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求职机构登记后,求职机构将为其免费提供3次求职信息,如果失业人员不去,那么也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市民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必须在失业60日内办理,否则便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这60日是从失业人员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算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领取失业补助金需要有用人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在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告知解聘事宜后,携带离职证明、身份证去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证,然后凭借失业证和身份证向社保局申领失业金。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 被辞退可以领取失业金,被辞退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可以去相关部门申请失业金。同时被辞退属于被动离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以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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