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签劳动合同干了几个月了,想辞职要提前多久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6-20 06:04: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发放工资,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 公司没有同你签订劳动合同就与你发生了劳动关系,其事实本身就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因此,你随时都有权向公司提出辞职的要求,并不需要向公司再递交什么辞职申请,也不需要公司任何人的批准。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你向公司提出辞职后,公司还应当向你按每月双倍的工资标准对你支付工资。
  • 根据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首先,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所以,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在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必要内容。   其次,《劳动合同法》规定: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由此可知,尽管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可以依据上述规定辞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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