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全责,对方要求做伤残鉴定,费用该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1-26 15:1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谁承担
    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由败诉方承担。因为鉴定费属于诉讼费用范围。需要伤残鉴定的,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交警大队提出伤残鉴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鉴定预约通知书》;伤者持《伤残鉴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般交通事故鉴定费多少钱
    根据不同的鉴定机构,具体收费不同。患者家属或医疗机构应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
    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事故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谁来承担
    1、关于交通事故的鉴定费用可以约定承担也可以由保险人承担。根据法律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是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是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七条
    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
    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
    二、伤残鉴定属于哪个部门
    伤残鉴定属于司法局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部门,同时当事人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
    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申请进行鉴定的人承担。伤残鉴定的费用应当由申请人先行承担费用,最后根据各方的责任比例进行支付。除此之外,其他的检验、鉴定费用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