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约定男方还贷款,离异后女方承担不一定要承担债务。男方在婚前买房,由男方自己还贷的,贷款应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女方无需对其进行偿还;但是如果婚前买的房是为了夫妻婚后生活居住所用,则贷款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约定由男方还贷,债权人仍可以要求女方对其承担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