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房起诉费用一般是由原告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根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
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
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
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
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
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
(一)项、第
(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