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公司抵押名下的房屋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房屋权属证明、抵押
合同、公司营业执照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
【
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四百零二条
【
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六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保障其债权的实现,依法以不动产设定抵押的,可以由当事人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抵押合同与主债权合同等必要材料,共同申请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合同中的抵押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