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
合同履行过程应注意的事项为:
1、承揽人需按承揽合同的约定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
2、定作人需按约定承担提供材料等辅助义务,并按约定期限支付报酬给承揽人;
3、有过错的当事人要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七百七十五条
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
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七百八十七条
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