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卖房妻子没签字,光丈夫签合同了,有效吗?

合同审查
2023-11-27 05:3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丈夫卖房妻子没签字,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无证据证明双方具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买房人属于善意第三人,妻子不能主张该合同无效,但可以向丈夫要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 卖房子老婆没签字的,如果所卖的房子是男方的个人财产的,则买卖合同有效。
    如果所卖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则如果购房的第三人是善意取得的,则买卖合同有效;如果购房第三人非善意取得的,则购房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妻子代丈夫签字卖房的合同不一定有效,如果该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合法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的有效;如果该房子是属于丈夫个人所有,没有经过丈夫的同意的,一般没有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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