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临时车牌丢了怎么办?

业主维权
2023-11-27 06:5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车牌丢了怎么办
    1、车牌丢了可以补办,补办的流程如下:
    (1)车主到车辆管理所领取《机动车辆遗失、损坏号牌补发申请表》,并按规定填写;
    (2)车主到所在地车辆管理所,办理拓印车辆发动机,车架号码手续,填写《机动车号牌固封凭证》;
    (3)车主持《机动车辆遗失、损坏行驶证补发申请表》《机动车重新固封号牌凭证》,行驶证到指定地点核查档案;
    (4)办理补牌手续,并领取机动车临时号牌;
    (5)按指定时间、地点办理号牌申领手续。
    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
    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二、如何更换车牌号码
    1、车辆如果仅仅是选号,号码会保留三天,等到三天后之前选的那个车牌号就会自动注销;
    2、去交通部门申请更换车牌号;
    3、把汽车迁到自己的居住地,可以更换车牌;
    4、可以把车辆过户给家人,重新选择车牌。
  • 车牌丢了应当这样补办:车主携带相关资料到车管所进行补办,登记审核后,到缴费窗口缴费(一般是100元),等新的车牌号制作好后,即可前往领取。或者在网上申请并以邮寄的方式寄过来。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 汽车临时牌照丢了可以补办,补办的流程如下:
    1、车主向机动车管理科提交相关资料;
    2、机动车管理科对资料进行审查;
    3、打印行驶证;
    4、车主缴纳行驶证工本费;
    5、机动车管理科向省厅车管所报制铁牌;
    6、临时号牌到期,车主到机动车管理科换发。
    汽车临时牌照补办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车辆合格证原件、复印件(进口车为进口凭证);
    2、交通强制险第三联原件、复印件;
    3、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4、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十条
    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但是,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该车型的新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