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前给父母的钱3万,是否属于财产转移,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分割
2023-11-27 08: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离婚前钱给父母不一定属于财产转移,如果是将自己的财产给父母或者给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数额较小的,都不属于财产转移。如果给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且数额较大则属于财产转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前钱给父母不一定属于财产转移,如果是将自己的财产给父母或者给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数额较小的,都不属于财产转移。如果给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且数额较大则属于财产转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前钱给父母如果是较大数额的财产给予可能是财产转移。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分割财产时,另一方请求法院对其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转移财产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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