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电子商务刷销售是否违法,是否有法律规定

网络购物
2023-11-27 09:02:14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刷销量属于以虚构交易等形式,为自己提升商业信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网络卖家刷单,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最高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等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 刷销量属于以虚构交易等形式,为自己提升商业信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法律依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同时,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擅自使用知名网站特有的域名、名称、标识或者使用与知名网站近似的域名、名称、标识,与他人知名网站相混淆,造成消费者误认;
    (二)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三)以虚拟物品为奖品进行抽奖式的有奖销售,虚拟物品在网络市场约定金额超过法律法规允许的限额;
    (四)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
    (五)以交易达成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 刷销量属于以虚构交易等形式,为自己提升商业信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同时,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擅自使用知名网站特有的域名、名称、标识或者使用与知名网站近似的域名、名称、标识,与他人知名网站相混淆,造成消费者误认;
    (二)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三)以虚拟物品为奖品进行抽奖式的有奖销售,虚拟物品在网络市场约定金额超过法律法规允许的限额;
    (四)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
    (五)以交易达成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电子商务刷销售是否违法,是否有法律规定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互联网纠纷问题
电子商务刷销售是否违法,是否有法律规定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