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离婚怎么争取女方权益呢

起诉离婚
2023-11-27 09:2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离婚,男方争取女儿抚养权的办法:
    1、男方可以证明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久治不愈,女儿不适合再与女方共同生活;
    2、男方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女方有抚养能力但是对女儿不尽抚养义务,而自己又愿意抚养女儿;
    3、男方可以提供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者无法生育的医学证明。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 夫妻离婚女方争取利益的方式:如果是诉讼离婚的,离婚诉讼中涉及财产分割的,要准备证明财产状况的资料;如果涉及子女抚养权,女方想争取抚养权的,要提供自己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女方争取利益,如果是诉讼离婚的,离婚诉讼中涉及财产分割的,要准备证明财产状况的资料;如果涉及子女抚养权,女方想争取抚养权的,要提供自己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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