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员工入职时,本人自愿提出要求放弃缴纳社保,原因是,他不愿放弃在其他单位给予缴纳社保为理由,并提出仅由本公司缴纳公积金的要求,并承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公司签订了《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承诺书》。 现该员工入职已经快3年了,公司感觉风险较大,希望由本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经公司一再催告后仍然不愿意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此事该如何处理呢?

企业风险防范
2023-11-27 09:30: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与公司签订了放弃缴纳社保的承诺书,这个承诺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这个承诺书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 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员工自愿起草或签订放弃社保的协议 本身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所以协议无效。 用人单位不能看员工的意愿 无论怎么约定 只要没有按规定缴纳 即为违法行为。
    企业为员工购买社保是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不属于企业与劳动者自主协商决定的范畴,不得通过协议约定免除该义务。
    劳动者不管是出自自愿还是被迫签订了法律依据:《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书》,该协议都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的强制性规定,应属于无效,但不影响劳动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用人单位仍然应当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企业强迫劳动者签订此类放弃社保协议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举报,要求企业为其补缴所欠社保。
    同时,劳动者还可以以企业拒不缴纳社保为由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给予经济赔偿。
    第七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倍以上的罚款。
    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超过五百元。罚款三千元以下。”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除责令其补交所欠款额外,可以按每日加收所欠款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滞纳金收入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企业千万不要被员工说服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法律规定是底线,谁也触碰不得,不要因一时大意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 法律分析:劳动者不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这代表参加社会保险不单单只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同样也是劳动者的义务,所以即便双方签署了“放弃社保承诺书”也,也是一种无效的行为。
    不管劳动者是自愿还是被迫签订所谓的“放弃社保协议书”,这种所谓的承诺放弃行为都是不具有法律效应的,因为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法定的义务,不得放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法律分析:就算是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公司也不能同意,劳动关系中社保必须购买。即使员工签字同意自愿放弃,无效。如果被员工仲裁或者举报,企业还是要补交社保。因此就算是员工放弃,不缴纳社保,也是不符合《社保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属于违法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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