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同一个人,在国内领了结婚证,在国外又领了一张结婚证,现感情破裂,国内离婚证已办妥,国外的婚姻关系仍存在,国外的结婚证没有去大使馆做过公证。 请问,我在国内能否再婚?

离婚
2019-06-20 08:23: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如果感情破裂,可协议离婚,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起诉,请求判决离婚。
    2、父或母都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结果如何要看双方的证据、主张和操作方式。一般情况下,2岁以内的孩子由母亲抚养的可能性更大。
    3、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分,可对妇女和无过错方适当照顾。
    4、婚姻案专业性、技巧性很强,如果离婚,宜请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在律师帮助下收集证据。若需要帮助,可电话联系我,我可为你进一步分析,告知法律依据及如何操作,相信对你会有所帮助。

  • 1、如果有证据证明男方家暴,法院会判决离婚的;
      
    2、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根据法律规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同居关系,法院不受理解除同居关系的诉求,但是可以受理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抚养权分配的诉求。离婚协议一般被视作以离婚为条件的协议,签署离婚协议后如果办理了离婚手续,则双方需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如果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则离婚协议不发生效力,但是离婚协议上关于事实的陈述有一定的证据作用。
    离婚协议书中一般要包含身份信息,抚养权分配,财产分割等内容。两周岁以内的小孩一般抚养权会判给母亲,如果小孩超过了两周岁,那么法院会从有益于小孩身心发育的角度出发考虑抚养权的分配问题。
    如果有不止一个小孩,一般来讲两边都会分配小孩,除非一方有不适合抚养小孩的情形,不然不会将几个小孩都判归一方抚养。
  • 如果一方不能回国亲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使当事人已就离婚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具体的方式如下:
      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离婚解决方式。
     
    (1)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需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一般我驻外使、领馆有相关格式文本,写好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需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2)同时,国内一方可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安妮律师建议当事人,最好在起诉状上写清楚已 就离婚问题协商一致的情况,以便法院尽早开庭,能够迅速、快捷地解决案件。
     
    (3)法院开庭后,原告与被告代理人就离婚问题达成调解书,一般当日生效,一周后可领取法院应当事人要求开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程序结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