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代表变更有以下流程:
1、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决议或者决定等材料;
2、公司登记机关审查申请材料;
3、符合条件的,依法核准变更,并发给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九条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