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确定员工利用公司公章签合同的行为是否经过了公司的允许?如果是,那合同的应收款就应当由单位收取。员工私自收取单位应收款的行为就构成了职务侵占。职务侵占数额如果达到六万以上就构成了
职务侵占罪,可以向公安报案解决。
如果未达到以上数额,单位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如果员工盖公章的行为没有经过公司同意,而合同相对方第三人来说又是善意的,在合同不存在显示公平的情况下,合同对公司来说就是有效的,那公司应该承担这份合同的义务。
对于员工私自收取的合同应收款,单位可以向该员工主张返还。如果员工不返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达到六万的数额,单位同样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
如果合同相对方不是善意的,或合同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那单位可以主张合同无效或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