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如果临时居住人未经业主同意,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是否有效?如果合同有效,那么向装修公司交纳的定金可以要回吗?

装修纠纷
2023-11-27 12:2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装修合同效力的认定从两个方面进行判断:一是否具备生效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二是合同是否存在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若合同符合生效要件且不存在合同无效情形,合同就有效,反之则无效。
  • 装修合同具备下列条件的,才可以生效:
    1、合同主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
    4、不是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装修没有签合同定金是否可以退,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装修公司没有违约,而是交定金的人改变主意,不继续选用装修公司,则无法退回定金;如果是装修公司违约,不与顾客签订装修合同、不为顾客装修房屋,不但可以退回定金,还有权要求装修公司双倍返还。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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