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在商家店铺买了商品,但是没有使用过,并且没法去消费使用,不给退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3-11-27 12: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的东西不给退,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 法律分析: 商家不予退还的,您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解决不了的,您可以向当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投诉,仍然解决不了的,您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 法律分析:拨打消费者权益保护举报电话。退货期限内商家拒不退货的,可以拨打举报电话,直接投诉商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