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失业保险的流程如下: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劳动和
社会保障事务科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3、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一、申请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如下:
1、原工作单位和参加失业保险并且按月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2、必须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因辞职、自动离职等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必须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二、申请失业保险金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户口簿》;
2、《身份证》;
3、《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4、《终止或解除劳动
合同证明书》;
5、《毕业证》;
6、两张一寸照片有《失业证》;
7、《劳动手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