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发生工伤了,还在申报过程,今天企业要我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理由是之前的合同快要到期了,我签还是不签

工伤索赔
2023-11-27 14:4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议先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处理
  •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有劳动合同复印件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可以提交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申报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 工伤后合同延续到劳动能力恢复为止。工伤期间,个人应该以治疗伤情为主,单位不能因个人处于工伤的医疗期而解除劳动合同,按照规定,合同自动延期,直到个人伤情消失为止。如果劳动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劳动合同不得不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