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地役权是什么意思呀,有什么规定

2023-11-27 16:2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我国法律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其中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四条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地役权的性质是什么

    地役权的性质:
    (一)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之上的物权
    (二)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的不动产便利之用的权利
    (三)地役权具有从属性
    1.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为让与
    2.地役权不得由需役地分离而为其他权利的标的
    3.地役权随需役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消灭而消灭
    (四)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
    1.分生上的不可分性
    2.消灭上的不可分性
    3.享有与负担上的不可分性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条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一条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
    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 法律规定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其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符合地役权登记条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地役权合同约定的有关事项予以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四条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百七十七条
    地役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