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对象是临沂河东的,我是临沂兰陵的,领结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结婚
2023-11-27 16:5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领结婚证具体需要如下的资料:
    1、要进行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
    2、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办结婚证需要这些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带上这些证件去男女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结婚领证需要的材料有户口本、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当事人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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