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钱不给如何起诉

债务追讨
2023-11-27 17:2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钱不还的起诉流程是:当事人首先可以收集证明债务存在的相关证据,撰写起诉书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将会在七日内进行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欠钱不还的诉讼流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作出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一、对方欠钱不还该如何起诉
    1、对方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按以下顺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
    (1)、起诉准备。主要是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和写起诉书,如身份证明、借款合同、借据、欠条等;
    (2)、向法院起诉。起诉前要确定法院管辖权,然后向法院提交准备好的起诉书和证据;
    (3)、法院受理。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受理案件,而债权人按要求预先缴纳诉讼费用,等待法院开庭审理案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三条

    二、讨债时怎样才能申请支付令
    可以运用督促程序代替诉讼程序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不主动履行债务又不提出异议,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即与生效的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债权人可以据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与诉讼相比,运用督促程序申请支付令有以下优点:
    1、及时方便,催偿债务快,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的15日内不提出异议,支付令即发生法律能力。
    2、程序上具有简易性,无须传唤债务人,无须开庭审理,也不需要双方当事人进行辩论,人民法院收到债权人的书面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即可签发支付令。
    这对当事人来说,无疑既省时又省力。
    法院经审查债权人的支付令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即予以受理。在受理以后,经进一步审查认为债权债务关系明显合法的,就应在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债务人即被申请人收到支付令后,在15日内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债权人即申请人就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签发支付令后,如果找不到被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在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那么支付令即自行失效,督促程序终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