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家不是顶楼,房顶漏水,责任方是不是楼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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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顶漏水由谁负责,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漏水并非人为原因引起,且房屋属于保质期内,则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并赔偿造成的损失。如果有相邻的业主造成屋顶漏水,则归该业主负责,并赔偿损失。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
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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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漏水的,以下人员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1、房屋交付使用年限,要是在质量保修范围则由开发商负责;
2、该漏水部位若是装修改装的则有装修企业负责;
3、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
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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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顶层漏水的起诉对象按下列情形确定:
1、自身原因造成的漏水损坏,则由自己负责,没有起诉对象;
2、邻居造成的损坏则可以对邻居提起诉讼;
3、开发商在建筑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则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
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
民事责任。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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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