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买了一双价值2千元的鞋,回来试穿后觉得尺码小就换了一双,结果卖家收到我的退货发现鞋袜那里出现损坏认为是我试穿的时候用力过猛导致撕坏。因为我收到那双鞋的时候发现鞋底有灰迹肯定也是试穿过的那个鞋确实会存在穿的时候需要用力所以我极有可能只是骆驼身上最后一根稻草。想知道这件事情责任方应该归属于谁我可以承担责任但我觉得不应该全部。

消费者维权
2023-11-28 01:5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算。鞋类商品有下列质量问题的,经营者承担退货、更换、修理的“三包”责任。
    (一)出现严重脱胶(有侧帮缝线的除外)、裂浆、裂面、裂绑、裂底、断跟、泛硝、表皮脱落、塌芯、钉头突出、网面破裂(如旅游鞋)等质量问题的;
    (二)经消费者协会认定有其他质量问题的;
    (三)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 法律分析:属于的,这个是质量问题。鞋类商品有下列质量问题的,经营者承担退货、更换、修理的“三包”责任。1、出现严重脱胶(有侧帮缝线的除外)、裂浆、裂面、裂绑、裂底、断跟、泛硝、表皮脱落、塌芯、钉头突出、网面破裂(如旅游鞋)等质量问题的;2、经消费者协会认定有其他质量问题的;3、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 法律分析:属于的,这个是质量问题。
    鞋类商品有下列质量问题的,经营者承担退货、更换、修理的“三包”责任。
    (一)出现严重脱胶(有侧帮缝线的除外)、裂浆、裂面、裂绑、裂底、断跟、泛硝、表皮脱落、塌芯、钉头突出、网面破裂(如旅游鞋)等质量问题的;
    (二)经消费者协会认定有其他质量问题的;
    (三)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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