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驳回再审申请后再申诉可以吗?

刑事辩护
2023-11-28 01:5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高院驳回再审申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检察院抗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第二百零九条 申请检察院建议或抗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 申请再审被驳回进行申诉的方法如下:
    1、立案,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2、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3、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
    4、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5、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6、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7、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8、宣判。
    申诉的条件是什么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4、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被不起诉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
  • 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可以申诉,但是法律对申诉是否可以受理没有规定。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
    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