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南京强制执行后还不还钱怎样办

2023-11-28 07:4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强制执行后还不还钱,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出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果上述措施都执行完毕,财产仍无法执行,法院只能中止执行,待被申请人有财产可执行,可随时恢复执行。
    拒绝不执行法院判决,债务人借钱不还,在债权人是通过法院诉讼拿到了判决书后,债务人还是躲避还钱。因此债权人是可以通过法院在次的事情强制性执行。而债务人有能力执行而拒绝执行,根据情节严重的可以判决有期徒刑三年以下。
    前提下是需要有充足有财产不还钱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强制执行不还钱的解决办法是如果对方是真的没有钱可以由其分期进行偿还;如果对方是有钱而拒不执行,可以要求法院对其进行查封财产,强制拍卖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强制执行后仍然拿不到钱的,可以分情况来进行对待。如果但被执行人有能力还钱但不还可以由采取其余执行措施,包括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可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但之后申请执行人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具有可执行财产都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强制执行是指被执行人在裁判文书生效之后没有履行,而由法院进行强制性执行法律文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